第(2/3)页 他略作停顿,目光在李凯和刘明轩脸上分别停留片刻,确保信息准确传达: “具体安排如下:李凯先生代表李家,出资两亿元人民币,将持有鲲鹏物流首都分公司20%的股权;高瓴资本出资一亿元人民币,持有该公司10%的股权。 剩余70%股权由鲲鹏物流总公司持有。这个股权结构,两位确认没有意见吧?” 说完,陆阳用征询的目光看向李凯和高瓴资本的刘明轩。两人几乎是不假思索,同时给出了肯定的答复。 李凯声音洪亮:“李家确认,没有意见!” 刘明轩也紧随其后,语气肯定:“高瓴资本确认,接受此股权安排。” 陆阳点了点头,这个核心框架就此敲定。 他随即朝一旁待命的徐立强招了招手,示意他上前。 但就在徐立强走过来的瞬间,陆阳仿佛又想起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事情,他抬手做了一个“稍等”的手势,再次转向李凯和刘明轩,神色变得比刚才更为郑重几分: “对了,在进入具体的合同文本起草之前,有一个关键的投资协议补充条款,我认为有必要提前、单独向两位说明,并得到你们的明确认可。这关乎我们未来长期合作的稳定性和基本规则。” 他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,确保表述严谨无误: “这个条款是关于股权的退出机制。” “我的要求很简单,但也很明确,在首都分公司成功运营之后,如果未来你们任何一方出于自身原因考虑,打算退出这个项目,转让所持有的股权,那么,在同等条件下,必须优先将股权按原价或届时约定的公允价格转让给我,即鲲鹏物流总公司或我指定的关联方。” “ 只有在我本人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、不接受转让的情况下,你们才可以向第三方转让。换句话说,我对这部分股权拥有绝对的、排他性的优先购买权。对于这一条,我想听听二位的看法,是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?” 第(2/3)页